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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南昌市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2014-09-3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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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南昌市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校各单位、各位教师:

南昌市2014年度社科规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南昌市社联下发的《关于开展南昌市社会科学十二五2014年)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部门依据文件精神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市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重点项目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正科级以上行政职务;申请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者推荐。申请人必须亲自组织和参与研究工作;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市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音像制品等。专著类完成时间一般为13年,论文和调研报告一般要求在1年之内完成。项目研究阶段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市社科联(院)社科综合处时止。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者,结项时至少应有公开发表的1篇以上论文。成果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者,结项时均须鉴定。申请人因故对项目题目或研究内容作重要调整、变更或中止研究,变更项目负责人或增减课题组成员,改变最终成果形式,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延期完成课题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报市社科联(院)社科综合处批准。

三、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市社科规划项目资助经费数额将视项目类别层次而定。

    四、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五、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一项。原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省市、部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项目和成果,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六、请于811日前将以下材料及其电子版交到科研处: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联系人:张晓慧,联系电话:8812662515979099803,邮箱:kyc@nit.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南昌市社会科学十二五2014年)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南昌市社会科学十二五(2014)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3、南昌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申请书

4、南昌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通讯评审意见表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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